自在海南落户开始,购买商品住宅,可以享受本地居民待遇,不受政策限制
落户政策如下:
◈ 55周岁以下、我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
◈ 5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人才落户;
◈ 55周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落户;
◈ 55周岁以下、高收入人才落户;
◈ 55周岁以下、技术创新人才落户;
◈ 55周岁以下、重点产业创业人才落户;
◈ 55周岁以下、“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落户;
◈ 40周岁以下、获得创新创业奖项人才落户;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技师、高级工)人才落户;
◈ 创新创业人才落户;
◈ 紧缺急需、特殊才能人才落户;
◈ 应届高校和职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落户;
◈ 55周岁以下,在我市创办企业、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落户;
◈ 互联网产业人才落户;
◈ 组织(人事)部门引进人才落户。
◈ 离校三年以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人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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