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购房的流程
1、购房者须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在京购房申请书,前往房产交易核心,资料无误后,交易核心向购房者发放《购房登记表》一份。
2、购房者填写完登记表,提交复印件及其他资料给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审核盖章,再由管委会签发《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3、购房者选定房屋,并办理各种购房手续,由于《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的有效期为6个月,所以购房者应在有效期内办完购房手续。
4、在签订购房合同15日内,购房者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购房合同正、副本,再次前往交易核心申领《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5、交易核心在审核完材料后,向购房者签发《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同时收回《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6、购房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购房合同、暂住证与售房者协同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手续费、印花税、契税等税费。
外地人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可以在京购买一套商品房。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的基本条件: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户口本,
3、个人结婚证(未婚则提供未婚证明),
4、连续缴纳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税或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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