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规定,应当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要件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3、审核通过后,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新设立的单位,按照规定应及时开户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处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开户办理要件如下:1、《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关系登记表》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预留印鉴卡片二张。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准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委托经办人的委托书,员工花名册、发放的工资表和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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