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中交易税低,保有税高怎样理解
你好,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保有税实际上是物业税的一...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借款人及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房地产抵押承诺书》;
2.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出具《房地产交易按揭登记申请表》(建造、大修、翻建除外)及《收件清单》给借款人;
3.借款人持《住房按揭登记表》(购买二手房、建造、大修、翻建住房除外)到所购置住房属地房地产交易所及出售住房单位加意见及盖章;
4.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申请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决定,出具《准予贷款通知书》或《不准予贷款通知书》给借款人,并电话通知借款人;
5.借款人凭《收件清单》到管理中心领取《准予贷款通知书》或《不准予贷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
6.借款人及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持管理中心出具的《准予贷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到市建行房地产金融客户部(以下简称市建行)签立《借款合同》,并在市建行开立还款账户及交纳有关贷款费用;
7.市建行工作人员持《借款合同》到市公证处及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公证、按揭登记手续;
8.市建行在借款人《借款合同》办理好公证、按揭登记手续后进行划款手续,划款到管理中心出具的《准予贷款通知书》所核定的收款人、收款银行及收款账户内;
9.市建行交回一份经公证的借款合同给借款人;
10.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所订立的每月还款日期进行还款。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