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表格。登录“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网址 ) →“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江西省再生育申请表(审批申请)》,或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的乡镇(街办)、村(社区居委会)领取《江西省再生育申请表(审批申请)》。
2、窗口办理。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材料后,由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发证。
扩展资料:
1、申请材料:
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江西省再生育申请表》。
如经审核需要提供医疗、保健机构不孕或者不育症诊断证明书或收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须由申请人提供。
2、领取《生育证》:
由乡镇(街办)、村(社区居委会)逐级代为领取,申办对象(或委托代办人)到村(社区居委会)经核对身份后,领取《生育证》。
江西首次办身份证的流程: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一、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缴纳证件工本费。
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一、首次申领工本费每证20元。
二、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三、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1、通过“赣服通”3.0版或“江西公安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系统自动校验是否符合网上申办条件。
2、校验通过后,在网上缴纳制证工本费,系统将自动获取“江西省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中申请人最近一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指纹等信息,并按最新户籍地址生成办理居民身份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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