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的三个条件?
第1个条件是小区的业委会必须在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之下才可依法成立,而且该业委会的组织也属于合法机构。那么业委会与业主之间,应该成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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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条件是小区的业委会必须在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之下才可依法成立,而且该业委会的组织也属于合法机构。那么业委会与业主之间,应该成为正确的委托关系。
第2个条件是在成立业委会之前,要求小区里面的录入情况必须达到50%。
第3个条件就是在商品房出售的时间上有一个限制,是要求该商品住宅房出售时间必须达两年以上,或者当前首批物业费用缴纳时间已达到两年以上。
成立业主委员会,至少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业户参加才能成立。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知道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后要告知公司,让公司把全体业主的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过批复业主委员会成立。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扩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参考资料:
业主委员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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