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应缴税金=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二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三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四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五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六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七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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