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区分?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主要是根据其用途、规模、特点和功能等方面来决定的。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区分标准: 1. 用途:普通住宅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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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是怎么样的?对于广大的80后年轻一代来说,成家立业已经成为人生的一件大事,他们往往资金不是很充裕,现在房价又呈现上升趋势,难以承受商品房的高价格,因此选择了经济适用房,那么现在来帮大家解答一下。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具有保障性质帆晌吵的政策性住房。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并遵循以下原则:以区为主、全市统筹;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交易、动态监管。
第四条
市政府建立本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市建委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民政、交通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区县政府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态侍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谨知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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