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属性方面。
由于共有产权房属于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因此其产权相对明晰。从实际操作看,公有产权房土地需要走招拍挂程序,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和使用期限定义。保障性住房因为隐含部分政府补贴和公益性职能,部分土地属于政府划拨或者配建。
2、定价机制方面。
从目前操作案例看共有产权房采用市场化定价。保障性住房多为政府指导价格,属于非市场化定价。以上土地属性和定价机制的区别使得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房在适用对象上也存在差异。相比保障性住房的中低收入群体,共有产权房主要是城市夹心层,购房人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不满足保障性住房条件,但又无力承担商品房市场价格
从保障房的性质来说,分为租赁型保障房和产权型保障房,众所周知的公租房即属于租赁型保障房,其保障功能体现在租赁上,而非买卖。
共有产权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未持有部分不得转让;而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满5年的,可转让全部产权。有产权房不能转商品房,挤掉了投资需求,同时也意味着换房时升值空间有限。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2013年10月,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
2017年7月,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9月3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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