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国家只让渡出土地使用权,限期为70年。购房人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只有70年。按物权法规定到期后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但对续期是否交费未予明确。所谓有偿续期,指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要继续获得该土地使用权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无偿续期,顾名思义,就是不用交纳费用延续土地使用权。
70年是指你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70年后国家可以收回土地或者也可以续土地使用权,但房子始终是你的,产权不变,就算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也要给你的房子补偿就像现在的拆迁。
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是否收费,还没有出台具体的规定
所谓的70年产权,是指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我国国土所有制分为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商品住宅用地是以租赁的形式获得国家土地的使用权的。所以70年指的是商品住宅用地租用年限。70年后,如果国家对此土地没有重新规划,你仍然可以使用,但是得向国家另行交纳土地使用费了。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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