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本地户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2、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符合规定的家庭收入的限制。
3、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审核配租:首先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如果你符合申请的条件,要想成功申请公租房,必须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2、受理: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局饥橘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复审:市桐团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5、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肢物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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