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落水管:家居排水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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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对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二、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
1、房价、地价分别评定的,房产税以标准房价为计税依据,地产税以标准地价为计税依据。
2、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的城市,以标准房地合并价为计税依据。
3、标准房地价不易取得的,以标准房地租价为计税依据。
4、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租房,可以实际价格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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