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税政策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
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如下:
1、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税2%
2、90平方-144平方普通住房:契税3%
3、144平方以上高档住房:契税:5.5%
二、出售普通住房的营业税、个税交纳方式:
(日期认定:与之前执行的依据时间一样):
商品房以契税完税日期或证载时间为准;
二手房以房改房契约或证载时间为准。
1、 未满五年的:营业税:差额的5.55%;或全额的5.55%
个 税:差额的30% 或全额的2%
2、 满五年的: 营业税:无;个税(不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总额的3%或差额的40%个税
3、 满五年以上,且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无营业税、个税:总额的2%或差额的30%
房地产税的最新消息如下:
1、最新房地产税计算方法确定:按照人均免除税费居住面积x家庭人数。人均免除税费面积(扣除面积)预计确定在30-60平米,由各省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免除税费面积以首套房所在地区制定的标准计算,首套房面积不足以扣除的部分,可于第二套房中扣除,依此类推。
2、需要强调的是,房地产税不会立即开始征收,而必须要通过一系列立法程序。即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3、另外,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与其他政策配合执行,例如土地制度和住房制度等。与此同时,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在提高税率并且扩大征收范围的情况下,全面综合的影响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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