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条件,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在我们缴纳完税费后一定要保存好凭证,一旦遗失后果很严重。
6、提交申请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保管好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规定的时间进行取证,并且在缴纳税费的时候要核对房产证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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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失了怎么补办
1、准备申请资料:房产证对时候,首先需要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一定要写清楚产权证丢失的经过、原因、丢失时间及地点,以及其房屋的相关资料,如: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查档:一般来说,只要房屋是通过正常买卖,且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有备案的。这时候房屋所有人就需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相关的办证信息,并且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声明:很多证件丢失都需要进行登报声明,以免不法分子以此来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如果产权证丢失而不作登报声明的话,捡(偷)到的人完全可以拿去到银行做抵押贷款,这样损失的就是自己了。在进行登报声明后,反诬所有人就可以给申请证明,证明其确实有房产证,并注明相关的信息,然后让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等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就可以将报纸保存好,在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的话,就可以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资料:在房屋所有人将所有的相关资料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并且填写完申请表及交上证明后,就可以登记审查核准了。最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做最后的批复。
5、缮证发证:在申请经审批不动产中心批复后,同意补发权证者。经过缮证、校对等流程后,不动产中心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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