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6日出台国八条、2011年12月10日整体提高二手房交税指导价
2011年成都的购房政策市很严格的:
外地人口在成都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成都户口可在成都购买俩套房产。
贷款的政策要求:
1,成都本地户口,征信记录良好,有还款能力
2,外地户口,必须在成都生活,购买了一年以上的社保,征信记录良好,有还款能力。
目前首套房可以申请:首付3成贷7成,利率最低也是基准利率了(已经没有下浮利率的优惠了)
二套房,首付6成贷4成,利率都是上浮10%以上。
温馨提示:如果准备按揭贷款购房,千万不要在银行未对贷款申请审批通过的情况下就去过户,必须等银行审批通过之后才可过户,否则只能办理抵押贷款,但抵押贷款利率比首套房按揭利率要高。
在百度上搜成都个人按揭贷款,也可以查询到很多关于按揭贷款的信息了。
2011年买房还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 日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执行到期的通知》。明确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执行到期,2011年1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利息按相应档次利率全额计收。至此,2010年执行的在杭购房优惠政策大都取消了。2011年购房还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特地整理出了一份购房优惠汇总,仅供各位想买房的读者参考。 2011年现行的购房优惠政策只有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契税购房优惠政策为,以家庭为单位,购买惟一住宅,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总价的1%征收,90-140平方米的契税按1.5%征收,140平方米以上的按3%征收。若当下购买的不是惟一住宅,不计面积大小契税税率统一按3%征收,其中,购房者名下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也视为已有住宅。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买房的购房者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但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含9月30日)已经出售住房且目前尚未购置住房,并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内重新购房的,仍可享受原个税减免的优惠政策。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了房产交易税费的优惠政策向首次置业人群倾斜,银行对首次购房申请住房贷款的给予利率下浮15%的优惠。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