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是指没有稳定雇主或固定收入来源的自由职业者、创业者以及部分短期工作者等等。他们缺乏社保和缴税记录,对于政府难以掌握和管理,所以不能享有一些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如税前扣除、税收抵扣和退税等。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和政策的调整,我们也应该探索更为公平合理的税制。
政府应该在改进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同时,切实关注灵活就业人员的税收问题,并在制度设计中体现出更多的灵活性和公平性。
在有些国家,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社保费用抵扣、退税等等。
因此,推动税收改革与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对于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生产力与社会保障而言,具有关键作用,也是一项非常必要的工作。
灵活就业人员之所以不能退税,主要是因为他们不像正式就业的人员一样有固定的税前工资和缴纳社保的方式,因此难以计算其纳税的具体金额。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也缺乏证明其收入的合法渠道,这也增加了退税难度。但对于那些真正没有收入来源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退税政策的调整中应该给予合理的规定,以确保他们能够在合法、公平的范围内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福利。
这也是促进灵活就业这一新兴形态的发展和创新创业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