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让别人代取。
提取公积金需在本市办理,如不能亲自办理,符合提取条件可委托配偶或他人代办,委托配偶代办时,提供结婚证,委托第三人代办时,提供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网上办结:
申请人;
登陆官网;
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
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
填报信息;
系统审核;
缴存入账,系统自动分配公积金到员工个人账户。
网上申报,柜台办结:
申请人;
登陆官网;
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
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申报预约”模块;
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
持规定的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业务办结;
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
柜台办结:
申请人;
持规定的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业务办结;
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
答:职工符合规定的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需他人代替办理提取手续,代办人原则上应是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且需提供提取人的书面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以及代办人和提取人的相互关系证明。...
望采纳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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