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公司?
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是一家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由原上海市房地产评估中心脱钩改制后组建成立。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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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目博科技推出小区内部占道停车解决方案,投入小、见效快,简单易用。
具体解决办法方案是在车库出入口处安装双模车辆检测地磁,物业管理人员配备PDA手持机,当有车辆停放在监测处时会触发地磁车辆检测器预警,物业管理人员PDA手持机上会实时接收到预警信息,可通知保安人员前往处理,及时解决内部纠纷,促进双方关系。目博科技双模地磁检测精度高,误报率低,能够给物业管理带来高效价值。
有权利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
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场所归属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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