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由房产公司代付,是因为房产公司是担保人,银行有权行使担保权。但并不一定就要退房,这个主要看你和开发商的合同时怎么签的,可能是退房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能是仅仅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建议尽快聘请当地律师,毕竟这个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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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途退房就是对房东的违约,因为房东可能遭受损失(虽然损失不一定真的会发生),所以要付违约金。如果房东收了你的租金,在租期没结束时赶走你,也是要付违约金的,道理一样的呀。
从法律上来说不需要违约金,只有定金才有违约这一说法。既然没有签定合同,若退房,房产公司应该如数归还房款。
如果双方发生争执上诉至法院的话,有可能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因为对方付出了劳动,(即使无合同,但发生了合同行为)如果他能拿出足够的证据的话,你可能会要适当支付一些费用。建议咨询律师。
一般来说从你签字时起合同就生效了,所以不管是签了几天或是几个月,违约就要付违约金。但是这里你可以考虑一下房子的采光有问题是不是开发商故意隐瞒的,如果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就知道采光有些不理想,那么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和开发商协商换房。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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