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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2023-07-31 6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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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租房提取 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 3、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 4、2022...

2.

购房提取((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 2...

3.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 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

社保停交 3个月以上,并注销公积金卡,就可以全部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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