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消息,枣庄市房产契税政策将于2023年实施。根据规定,房产契税将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1.5%收取。但对于首套房屋,交易价格不超过70平方米的,免征房产契税。此外,对于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购房者,如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房产契税将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3%收取。这些规定将对枣庄市的房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密切关注和了解。
根据枣庄市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调整完善房地产税费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枣庄市将对房产契税进行调整,实行差别化征收,具体征收标准根据房屋面积和所在区域不同而异,具体细则将在未来公布。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高房产契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买房过程中,2016年2月22日以后正式签订的购房合同才可以享受新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的规定,因此,单位和个人购买房屋,应当按照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包括预售合同)时的签约日期并按照契税规定计算应纳税款。 按照税法的规定,契税纳税义务是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时起就已经发生了,但是实务操作中,一般都是等到房管局办证,房产权属发生实质性转移的时候才交的。至于目前调整契税税率产生签合同与办证两个时点所对应的税率不同的问题,个人认为如果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应该是以签合同时的税率为准的。当然,各地方税局在实务中具体如何操作,应该咨询当地12366。或者再等等看有没进一步的解释文件颁布。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