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的标准由各地政府自行决定,所以不同地区标准也不同,有按平方米计算的,也有按房价的百分比计算的。
维修基金是房屋质保期后,用于公共部分或公共设备的中修或大修,比如房屋漏水、电梯故障、二次供水设施、消防设施等,维修金额超出物业日常维修范围的项目。而物业费是用于日常维修和物业公司的日常开支。如工人工资、保洁费用、公共水电费、日常维修等。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 住房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是房屋持有人所有,有开发商和个人分别缴纳。110元可能是每平方双方共同承担的费用(个人是1%,开发商2%),如果没有合同另外规定,就应国家规定办理。维修基金是规定基价*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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