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这个得根据情况来看了,如果动迁之前是商品房,回迁后也是商品房。没区别如果动迁之前是小产权的房子,就是民房,因为民房一般都是村的集体所有,所以只有房产证,回迁房房产证是集体所有的,所以只有使用权,一般是不让买卖的,就算买卖了,以后打起官司买方会很被动。不过也有的开发商会改变动迁房的性质,让他变商品房,一般不会收你的房价,会收你他买地的费用。就是让你交点钱。旧房子以前那种集体所有的那种叫房改房,通过房改的方式让让子变成了商品房,能在市场上交易,我在威海买的房子就是房改房,房改之前是煤气公司建的福利房,那个时候很便宜才2万多一套,卖给我的时候13.5万,我去房改了,我交得费,补齐了地税,其实房照很简单:就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如果回迁房产权不是集体方式的,是国家以出让方式让你使用多少年那种。就等同于商品房了
购买回迁房要注意问题:
对于回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二)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三)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四)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综上可以看出,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与期房转让一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购房者一定要购买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因相关操作较为复杂,建议尽可能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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