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最新利率是什么?
最新报价:2022年11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 贷款市场报价...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第二百零八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释义】
本条是关于执行担保的规定。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时确有困难,缺乏偿付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担保方式保证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担保分为执行保证和执行物保,前者指提供保证人作为执行标的保证,当被执行人不能按期履行时,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的财产;后者是被执行人以自己或他人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设定担保物权,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担保物。值得注意的是,适用执行担保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和人民法院的同意,而且暂缓执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8-270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4、85条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