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方案,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草案; (六)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方案; (七)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八)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 (九)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一)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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