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装修住房怎样才能提取公积金问答: 问:市直单位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吗? 答:只要是省直单位和已经划归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市县单位职工,均可就地按照《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 问: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购买新房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 3、具有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居民自行装修的需提供工程预算表; 4、具有良好的信用,能保证提取公积金装修的真实性,并在提取公积金前投入项目建设,提供住房装修首付税控发票或工程预算表所需建材发票(职工自行装修) 问:房产证上是孩子名字,那父母的公积金,孩子可以代领用于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吗? 答:不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姓名需和《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的姓名一致。如果已婚,在提供结婚证明后也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但父母和子女的均不得提取。 问:住房装修标准暂按不高于300元/平方米计算。请问这个面积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计算? 答:以实际提供的材料为准。如果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按其登记的面积计算;如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购房合同上登记的面积计算。 问:我买房的时候还没有住房公积金,是通过商业住房贷款方式,现已缴住房公积金一年半多了,是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款?如可以是否有什么限制? 答: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来偿还住房商业贷款,可以按照本年度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金额,一次性划拨一年的还贷本息(户上要有足够的公积金余额)。 关键 词 公积金贷款 问:工作在乐东,想在海口买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并能够提供在东方市缴存公积金的证明,在海口购买商品房时就可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买二手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最多能贷款多少钱? 答:二手住房贷款的最高金额是30万元,最高年限20年。海口、三亚两地,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为40%。 问:打算在海口买房,但是住房公积金却是在广西缴存,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目前,海南公积金中心尚不能受理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的贷款申请。 问: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现在想提取公积金提前把贷款全部还清,请问如何办理? 答: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向海南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申请提前全部偿还贷款本息,经中心同意,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手续,并按提前还款金额千分之二缴纳违约金。 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前还贷申请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3、借款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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