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落水管:家居排水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
落水管是家庭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起着将废水从房屋引导到污水系统或下水道的关键作用。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落水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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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位昆明人。
2004年经朋友介绍一名昆明郊区的村民向我借了10万块钱,后因无办偿还,便答应将他一块闲置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我,双方敲定后便签署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我于次年在该宅基地兴建房屋,并入住至今。
今年,因我所修房屋的村被列入城中村改造项目,我便找到宅基地户主本人,在额外支付一定费用后,其本人同意城中村改造过程所置换的房屋产权或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全归我所有,同时他可协助帮我办理一切必须的手续,双方在原有“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合同”上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及“授权委托书”等以助我办理城中村改造的各种事宜。
但当城中村改造进行中临办理各种事项时,其本人突然向我提出各种过份的要求,并希望瓜分我所修房屋在城中村改造中应置换的房屋。对于此人出尔反尔得寸进尺这种龌龊行为我十分愤怒,并打算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我应得的利益。
在这件事件中,我能出示对我有利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双方签订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其摘要在至为:其本同意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我由我兴建房屋,今后“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由他负责办理后交给我。
2、“补充协议”,摘要大至为:其本人同意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我所建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效益或所置换的所有房产归我所有,并同意在此过程中协助我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3、“授权书”摘要大至为:由于宅基地户名任为他的,他同意授权给我,由我代替他处理我所建房屋的一切事宜。由于我对法律不甚了解,其生活中也未接触过类似的案例,故此笔烦劳尊驾能拨云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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