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好多情况的啊。
文件归文件,执行归执行。
利用小区共用区域经营本身就要征求咱们业主的同意。
共用区域是在咱们全体业主共有的,利用咱们的场地经营还想咱们收钱,不合理。收益应该属于咱们全体业主的。
现在停车场好多都市场化了,对咱们有车的人来说也是有影响的,就要受到社会监督才是。
建议联合其他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咱们的权益。
希望能给你参考。
如果该小区物业有向有关部门关于小区停车收费登记,并且该收费是用于小区内公共开支,那么应该是合理的.
否则,那么该小区物业就是违规收费,可以向工商局、物价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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