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福州商业贷款转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7个条件:符合福州市的福州 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未申请过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此外,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公布的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内,且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后不能形成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取千元以上整数);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内(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还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与房龄合计不超过30年;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限内(可顺延5年)。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特别提示申请者,在顺序方面,将根据当年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使用资金总额控制,“商转公”贷款按轮侯原则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后应为纯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人名下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查房、担保、评估等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商转公”贷款严格执行二套房政策,三套房停止转贷;未经中心审核、审批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前自行结清贷款的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点击在线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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