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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2023-09-20 6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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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户口当然算主城区户口啊,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为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 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 住房情况证明;
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 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 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4. 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拓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
1. 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
2. 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
3. 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重庆市南岸区政府---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外来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只要符合条件。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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