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根据国家有关契税管理方面的规定,进行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征收标准按照房屋买卖价格的 3%~5%计算,具体的征收由各地区地此额度内规定。此费用全部 由买方承担。
2、印花税。买方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登记时需缴纳房屋买卖成交价的 0.05%的印花税。北京市规定在领取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时需缴纳每件5 元的印花税。
3、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还应缴纳登记费,登记费为每平方米 0.03 元,由登记人缴纳。
4、房屋买卖手续费。房屋买卖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后,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房屋买卖成交价最低保护价的 2%,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费用由买卖双方各缴纳一半。
5、土地使用权登记费。买方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按照使用面积缴纳每平方米 001 元的土地使用权登记费。国家在城镇住房改革的过程中,对于职工买房价款方面提供了成新折扣、工龄折扣、现住房折扣、提前付款折扣、教师购房折扣等优惠政策,税费方面还做到了相关规定: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自住期间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房屋买卖手续费或适当优惠。单位自建或购买新 房出售给职工,房屋登记可收取一次登记费。
6、所有权证工本费。每件费 4 元,在领取房产所有权证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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