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账户里的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坐落 批准套数
征仪路花园小区B 经济适用房 南岗区哈平路 685
新城花园 经济适用房 道里区工农大街 421
锦江绿色家园 经济适用房 道里区河松小区 552
河柏小区203栋 经济适用房 道里区康安小区 63
泰山家园A区 经济适用房 香坊区农田街 501
金博花园 经济适用房 南岗区保健路 156
黄河绿色嘉园B区 经济适用房 南岗区红旗大街 156
育林小区1、2号楼 经济适用房 香坊区育林小区 290
职工住宅1-3号... 经济适用房 香坊区城高子 275
征仪路花园小区 经济适用房 南岗区哈平路 3606
申请条件
1.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具有哈尔滨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三)现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70%。第十条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工薪收入;(二)经营净收入;(三)离退休金收入;(四)其他经常性收入。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应当扣除交纳的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并按照本条前款所列项目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第十一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居民家庭,应当持《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下列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申请手续:(一)家庭成员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家庭现住房屋和其他房屋的所有权证或者承租证;(四)其他相关文件。《申请表》格式文本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申请人可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也可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