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费收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每月0-220度的电量,电价每度0.49元;第二档为:每月221-400度之间的电量,电价每度0.54元;第三档为:每月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每度0.79元。
因为国内每个地区电价不同,下面部分农村地区电价:
1、山西农村阶梯电价标准
山西省地区,第一档为0-180度,每度电0.47元;第二档为181-360度,每度电0.53元;第三档为361度,每度电0.77元。
2、浙江农村阶梯电价标准
用电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是0.5380元/千瓦时;当年用电量在2761-4800千瓦时部分是0.5880元/千瓦时;当年用电量在48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是0.8380元/千瓦时。
3、四川农村阶梯电价标准
在四川,农村家庭的第一步用电量是0-180度,二级是180度-280度,第三级是280度以上。当一个家庭的月用电量为180度或以下时,电价为低端电价。当月用电量超过180度时,电价成为计算费用的两档电价;当每月用电量超过280度时,将进行第三步电价计算。
2012年7月1日起,居民电费调整为(据说全省统一标准):
1度—200度为第一档,电费单价为:0.4763元;
201度—400度为第二档,电费单价为:0.5483元;
400度以上为第三档,电费单价为:0.7983元;
暂未执行用电峰及用电谷分档差价计价。
商业用电调整为:单价0.8347元,无分档计价。
具体可咨询国家电网全国统一电话: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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