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我们济南的是只要连续缴纳五险一年,有正式的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虽然你的户口在人才市场挂着,但你也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应该可以申请,建议你打当地的房管局电话详细咨询一下。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单身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本人及父母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来郑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3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5.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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