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限购这次比较严,新房、二手房都限,除了九龙湖区,其它区,包括新建区都限。
两个有1个即可了
南昌新版房屋限购令3月1日起正式实行
南昌版“国八条限购令”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行。对于房产交易时间的界定将以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时间为准。网签合同在2011年3月1日以后(含)的,家庭拥有住房套数认定除拟新购住房以外拥有住房套数,将包括已发产权证和未发产权证但已网签购房合同的住房。
南昌新版限购令规定,在市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南昌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满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区购房。
细则规定南昌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南昌市地区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指购房时年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是指购房人家庭成员(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除拟新购住房以外拥有住房套数,包括已发产权证和未发产权证但已网签购房合同的住房。对于产权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分额的情况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自2011年3月1日起,购房人在南昌市区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时,必须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审查后的申报信息有效期为10日,逾期未签订购房合同,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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