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落水管:家居排水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
落水管是家庭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起着将废水从房屋引导到污水系统或下水道的关键作用。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落水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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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申请
1)个人投资50万美元以上
(一)申请条件:
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中,个人直接投资或已连续三年投资合计50万美元(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以上,并在北京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投资者一栏注明是申请者本人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复印件(携带原件);
2、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
3、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4、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者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必须是在申请前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书》);
5、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
6、本年度通过工商局年检A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携带原件);
7、政府审计部门或有关机构出具的该企业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携带原件);
8、提供申请之日前连续三年的北京市税务局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包括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
9、国家发改委或北京市发改委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复印件(携带原件)。
10、配偶同时申请时提交“结婚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11、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办理时提交“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12、其他必要的证明。
备注:
1.所有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所有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
3.所有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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