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办房产证怎么预约?
福州市办理房产证是不需要预约的。 办房产证不需要预约,资料齐全即可申请办理。办房产证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等资料至房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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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费是指承租人在剩余合同期限内征得房东合同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向第三人收取的费用。房屋转租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一般来说,转租期间的费用是由转租人承担,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说明转租费用,在经过房东同意之后,转租人也可以不用缴纳转租费。但如果房东一定要收转租费,那么理应由转租人承担。
一、转租费在哪些转租情况下合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郑明失。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如何处理房屋转租纠纷
(1)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
(2)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好缓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
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喊袜告,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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