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小区停车管理条例
车棚工作流程1、 车棚值班员着装整齐,佩戴整齐,精神饱满,遵守作息时间。车棚工作时间为:早班7:00—18:00,晚班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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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适房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应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商业用房单价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户籍为城六区、长安区的,应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领表申请。
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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