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房屋配套设施有水泵房及抽水设施、配电房、消防系统及设施、安全保证系统(如监视器、监控中心等)、公共道路及照明系统、会所、排水排污系统、供热制冷系统、园林绿化和物业管理用房及设施等。这些配套设施是与房屋配套,没有这些设施,住房就不能正常或舒适的使用,但又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
这些设施的收费依据和标准都是不相同的,具体可查一下物业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就知道了。
如,公用水费是按全部住户使用的总水费分摊的,电是按每户用电总量分摊的,但电梯用电是按每户建筑面积分摊的等等。
配套抄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袭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2113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526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4102金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以上意见,仅供参1653考。
公共设施配套费,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记入“开发成本--前期开发费”科目
现在各地不一,有的市区为了减少企业的“跑路”,一次性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供电、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墙改节能非等设施费用,综合所有应交费用,称之为综合配套费。
但有的地方,还没有如此统一,仍然需要到各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交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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