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证的手续:
1、办理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如果所在的地方在乡镇,则可以将资料提交给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所,由他们收件办理。
2、有些地方已经将政府机关的办事窗口集中在事业服务,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国土窗口;
3、对于委托他人办理土地证书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对于通过赠与、继承方式获取房屋产权的,还需提交公证书及原土地证书。
拓展资料:
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协议等资料;
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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