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区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不同,下面以西安市为例: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两种,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3)无房户家庭(其中与他人合住单位职工宿舍、按市场租金租赁公房的除外)。
廉租房租住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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