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
杭州购房政策:
1、对非本市户籍家庭,将原“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的规定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2、对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个人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仍为5年。
3、明确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
一是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
二是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