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西昌市政务服务中心打印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 身份证:作为个人身份的核实证件,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2. 房屋产权证:用于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并提供房屋的基本信息;
3.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是租赁房屋,需要提供相关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4. 房屋贷款合同:如果房屋存在贷款,需要提供相关贷款合同的复印件;
5. 房产证复印件:如果需要打印房主本人的房屋信息记录,需要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6.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与房屋信息相关的证件或文件。
请注意,以上提到的证件及材料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请您在办理之前提前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或浏览政务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以获得最准确的要求。
查询途径如下:
1、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
2、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
4、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5、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