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办房产证怎么预约?
福州市办理房产证是不需要预约的。 办房产证不需要预约,资料齐全即可申请办理。办房产证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等资料至房产交...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独生子女子女与父母共有房产,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就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
父母死亡,需要办理继承三分之二房产份额手续。
先看父母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继承。
无遗嘱前提,民法典规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房产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者和这位独生子女,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住房。
独生子女也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继承父母房产,在遗产继承开始以后,如果父母有遗嘱就应该执行遗嘱,可父母在遗嘱中是可以把遗产房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的,父母没有遗嘱的,除了子女之外,配偶及父母的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第一继承权是父母,孩子,配偶(排名不分先后)。除非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才考虑兄弟姐妹那些。所以你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父亲的兄弟姐妹自然没有继承权也就没有唧唧歪歪的权利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继承人确实是配偶、子女、父母。
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继承始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你母亲去世之日),而非遗产分割之日。
1、对母亲遗产的继承在2007年就已经发生(但你父母的遗产分割却在今年)。
母亲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是你、你父亲、你外婆。
2、由于外婆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过世,原本应由外婆继承的遗产,转由外婆的继承人来继承。
所以,公证处的说法没有错。这在法律上称为转继承。
3、你对外婆的遗产也有继承权。因为你母亲先于外婆过世,在法律上,你代替母亲继承外婆遗产。
法律链接: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