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600万一亩折合楼面价?
这个问题回答不了。必须要知道该地块正式规划条件上面的容积率是多大,才能回答这个问题。一亩土地的面积是666.7平方米,666.7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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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议写你的名字,但为公平,最好写你们的联名!
1,以你现在的情况,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很重要,因为你们这属于婚前财产,
2,一般情况房证上想写谁的名字,就应该在最初交费时出示谁的身份证,因为那涉及到财务给你开的收据或发票的名字,以免将来再更名-麻烦
3,按中国的财产分割政策,婚前财产规各自,而婚后财产可以平分,而你们还没领结婚证呢!!!!!!!!
文/端宏斌
有网友表示,新《婚姻法》是“乐了开发商,苦了丈母娘”。
不过我倒是觉得挺公平的,男方父母方给儿子买房,不管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不做特殊约定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这个事情其实很合理,因为女方父母方给女儿买房,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所以法律在这一点上是公平的。至于说苦了丈母娘,那就不对了,你凭什么认为房子就应该是男方买呢?你为啥自己不出钱。
最近连续收到多封读者来信,全都是咨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颁布之后,是否应该将自己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去,因为这是很多女性目前最关心的问题。这次就来谈谈:加不加名字到底能起多大作用呢?
不少女性认为,如果将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那么到时候万一离婚,可以分到更多。我只能说,这些人根本就没仔细看法律原文,自己坐在那儿想当然呢!
让我们来看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
话说张先生和王小姐结婚了。婚房是两家人一起出资买的,总价100万。但是张先生家里出了90万,王小姐家只出了10万。办房产证的时候,王小姐希望将自己的名字加上,而张先生则很是大度,虽然他家出了总价的90%,但张先生为了表示诚意,坚持不写自己的名字,所以房产证上只有王小姐的名字。过了没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夫妻两人感情破裂了,离婚的时候面临财产分割。此时这套房子已经升值到了200万。那么法官会如何判决呢?
法官的判决是:这套房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应该认为是双方父母出资按照比例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张家占了90%的股份,王家占了10%的股份,离婚的时候,张家可以得到180万,王家则是20万。【可参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这个思路就是合伙做生意的思路,俩家买房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跟你写不写名字是没什么关系的。女方如果只出10%,就算男方名字都不写,到头来还是10%的股份。所以呢,最好你能出到50%,这样就是严格的对半分了。
其实买过房子的人早就知道,在房产证上是可以写明份额比例的,比如男方父母给小夫妻俩买了房,那么公公婆婆当然也可以要求将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这样一来房产证上就会有n个名字,然后注明每个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好,现在你将自己名字加上去了,但是持有份额只有1%,这也没啥意思是吧。如果你强烈要求公婆的名字不能上房产证,那么人家会怎么想?
现在夫妻结婚,完全由一方承担买房费用的很少,绝大多数都是双方共同承担,那么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决定份额。所以加不加名字其实意义不大,关键是看谁出的钱多。这对于那些就想“坐享其成”的女孩是当头一棒啊,比如某女满心欢喜嫁了个有房男,到头来有房男移情别恋,两人感情破裂,结果她不仅浪费了多年青春,还要净身出户!这让人情何以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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