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
人们一般把8层至12层的建筑称为“小高层”。多层则指高于10米、低于或等于24米的建筑物。小高层是在考虑建筑防火规范和城市土地使用效率与经济的同时,由铅穗于设置了电梯,舒适性较好,兼顾了多层与高层住宅的特征。有单元式、外廊式和点(塔)式等多种类型。这种住宅在欧洲传统街区中采用较多。
小高层以现浇楼板施工,建筑结构上与高层基本相同,建筑质量好,并由于配有电梯,住户上下方便。小高层的房型、建筑系数接近多层,间距大、得房率高、通风好、采光条件优越。建筑档次高,水电配置精良,集供冷暖气、冷热水于一身,双路供水供电,且采用智能化的布线系统,使楼宇更易于管理,居住舒适、安全性高。小高层可以通过多阳台、多露台的设计,使住宅的有效使用面积大大增加。小高层的视野宽阔、景观美好。
小高层有多层亲切安宁、房型好、得房率高的特点,又有普通高层结构强度高、耐用年限高、景观系数高,污染程度低等优点,很受购房人欢迎。
高层:
是指具有较多层数高度较高的建筑,但是具体达到何种程度算作高层,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
联合国经济事务部在1974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将高层建筑按高度分为四类:9~16层(较高为50米) 17~25层(较高到75米) 26~40层(较高到100米) 40层以上(建筑总高100米以上,即超高槐悔卜层建筑)日本建筑大辞典将5~6层至14~15层的建筑定为高层建筑,15层以上超高层建筑。
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将住宅建筑依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及以上为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但是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建筑不算高层建筑。超过100米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
高层建筑由于其特殊性,具有迥异于普通建筑的特点。
结构高层建筑是现在科学技术的产物,传统的木、砖、石材料以及结构基本上很难满足要求,除非不计成本不惜代价。高层建筑一般以钢材和钢筋混凝土为建造前耐材料,通常采用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甚至筒中筒结构形式,以保证建筑的整体结构强度。
垂直交通是高层建筑的一大特点,由于高层建筑的单层面积不大,但层数很多,因此垂直交通量很大,一般采用电梯为主要载客工具,超高层建筑还会对电梯分组,有类似轨道交通调度系统的电脑进行安排调度。
消防是高层建筑的一大难题,当建筑高度超过50米时普通的消防车已经无能为力,所以高层建筑的消防要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每层都要设置烟雾感应器和自动喷淋,每隔若干楼层还要设置避难层和消防水箱,超高层建筑的屋顶要设直升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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