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房和存量房分别指房地产市场中不同的类型。增量房指的是在房地产开发商自行规划土地、进行施工建设的房屋,一般较为新建,具有良好的建筑质量和业主配套。
而存量房则指已经存在于市场中的房屋,例如二手房、闲置房等,一般房龄较老,维修保养、周边环境等各方面的条件会有所欠缺。
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增量房一般需要预期购房计划,而存量房可以实现即时购买,但在价格方面,增量房较为昂贵,而存量房则较为便宜。因此,购房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
区别是竣工时间不同,增量房是指本年新竣工进入市场的房产,存量房是指以往年份竣工进入市场,至今尚未销售的存量房产。
存量房指的是已经被业主购买并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而增量房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新建造的商品房。增量房俗称一手房指房地产开发商新建造的商品房,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能增加现有房屋数量的房产,增量房产的原值与评估值非常接近,有利于征收房产税。
法律分析:权利性质存量房有出让和划拨,性质是出让的房子,在房屋再出售时,不用缴纳1%的土地出让局镇袜金,划拨性质需要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不动产证上是“出让、存量房产”是住宅产权,如果是划拨,转手需要补土地出让金。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指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桐激办理转移登记。
由于存量房的交易主体多样,情形较复杂,购房者在购买存量房时,需要注意出售方是否为所售房屋合法产权人,核对产权证书、出售人身份证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旅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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