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户条件是什么? (一)购房价值条件。 1.钱江新城单套住宅购房总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杭州经济开发区单套住宅购房总价值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3.滨江区单套住宅购房总价值达到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二)购房时限条件。购房人应书面承诺所购房产在办理户籍入杭之日起3年内不得交易。 (三)购房入户人基本条件。购房人应符合杭州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审核办法见附件2)。 五、购房入户付款方式实行一次性付款和抵押贷款两种方式。 六、凭下列资料给予购房人购买住宅确认: (一)购房人持有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土地证和所购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购房人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并办理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三)购买商品房以签订合同并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签订合同后开具不动产专用发票时间为准。 七、办理购房入户程序:(一)申请人持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已付清全部贷款或全部房款证明和《杭州市“购房入户”报名登记表》,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提出确认购买住宅申请,由其审核后并开具《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详见附件3)。 (二)申请人凭《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户籍入杭手续。 八、本办法发布之日前购买房产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与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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