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买房常识 » 房地产预告登记的内涵

房地产预告登记的内涵

2024-12-19 94 0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物权法》第20条对预告登记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从中可以看出,预告登记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其保全的权益对象主要是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房地产预告登记的内涵

在我国主要存在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关于其法律性质,究竟是一种物权,或仅为一种债权保全手段,甚有争论。预告登记是介于债权与物权之间,兼具两者的性质,在现行法上为其定性实有困难,可认为系于土地登记薄上公示,以保全对不动产物权之请求权为目的,具有若干物权效力的制度。
第二种观点认为:预告登记的权利是一种具有物权性质的债权,或者可以说是一种准物权。
第三种观点认为:预告登记的性质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其实质是限制现时登记的权利人处分其权利。从各国法律规定来看,预告登记使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物权的排他效力。因此,预告登记是债权被物权化的一种具体体现。经过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债权人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可以对抗第三人。
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是物权法原理向债权法领域的扩张、渗透。所谓债权物权化,是指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sdguobiao.com/post/287.html

相关文章

绿化占地面积多少合适?

绿化面积国家标准规定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十五平方米。 最好占面积的百分之3...

2024-12-26 阅读119 评论0

玻璃钢板材是不是防火隔板?

玻璃钢板材不是防火隔板。 常见的玻璃钢板材多数并不防火,防火板材需要特殊制作,也就是添加阻燃剂,但玻璃钢主要原材料树脂本身...

2024-12-26 阅读109 评论0

lpr年初调整是什么意思?

LPR利率全称为央行基础利率LPR,意思是央行推行以lpr利率为贷款定价基准利率,各银行只能在此利率上加码,而不能下调。而LPR利...

2024-12-26 阅读119 评论0

2021年成都二套房利率?

成都首套房利率最高上涨到6%以上。其实成都2月首套房贷平均利率5.96%,仅次于南宁,排名全国第二。在房贷收紧方面,成都是目前最严...

2024-12-26 阅读98 评论0

mtuosi五金怎么样?

mtuosi五金很好,专业提供门窗安装服务的匠人,因门窗五金配件质量问题导致安装维护难度太大,mtuosi五金专门针对此问题进行深...

2024-12-26 阅读128 评论0

1.5匹空调多少瓦24小时耗电?

1.5匹空调的输入功率为1100W左右,如果照此计算24小时需要26.4度电。 仅仅从1.5匹、开启24小时这两个数据还无法准确判...

2024-12-26 阅读98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