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部门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
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
(二)房产所有权证。
(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七)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责编:彭鸿评论
产权人要带产权证、身份证,还有根据公证的内容,牵扯到其他人的也要带身份证,房屋有共有人的,要带房产证副本及身份证到场。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如果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如果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如果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如果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公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7.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有关的申请表格。接着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人员会核对有关信息,这时当事人需要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较后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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